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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生律师说税法之三:转移支付是否免除支付所得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2015-5-7 15:44| 发布者: scyjlaw

摘要: A公司主要从事商务信息咨询等业务。2014年该公司向个人V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2015年未按期归还。V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A公司应当归还本金,另应支付借款利息10余万元。A公司随后将上述款项划拨至法院账户,由法院执 ...


      -----转移支付是否免除支付所得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A公司主要从事商务信息咨询等业务。2014年该公司向个人V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2015年未按期归还。V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A公司应当归还本金,另应支付借款利息10余万元。A公司随后将上述款项划拨至法院账户,由法院执行,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稽查小组发现了问题,认定A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该公司被责令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2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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