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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生|法院判决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6-3-22 09:46| 发布者: scyjlaw | 原作者: 李永生

摘要: 近期,笔者遇到一个案例,法院判决企业应当支付员工7万多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企业会计疑惑这个经济补偿金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赔偿金又是否缴税? 图片来源:360图片网 一、经济补偿金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 ...

近期,笔者遇到一个案例,法院判决企业应当支付员工7万多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企业会计疑惑这个经济补偿金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赔偿金又是否缴税?
 

图片来源:360图片网

一、经济补偿金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只要属于补偿金性质,符合以上文件规定的,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对于赔偿金是否缴纳个税的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赔偿金可以免税。从字面意思理解,是不包括在免税范围以内的。税务部门回答是:二倍工资赔偿、企业赔偿金,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考虑到各地税务机关差异,应当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后决定赔偿金是否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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