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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监管层定调新三板:承上启下 服务中小微企业

2015-4-10 14:31| 发布者: 英济律师事务所

摘要: 新三板今年的曝光率有极大的提升,“新三板”逐渐从边缘话题走向高频热词。从今年股转系统扩容,到做市商制度,新三板受关注程度如坐火箭一般突飞猛进,风头正劲。

 

 

 


新三板今年的曝光率有极大的提升,“新三板”逐渐从边缘话题走向高频热词。从今年股转系统扩容,到做市商制度,新三板受关注程度如坐火箭一般突飞猛进,风头正劲。

今年以来,数位证监系统和股转系统的领导在各种场合发声,向市场普及新三板,试图让市场准确客观的理解新三板。

姚刚副主席便表示:“建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我想这是国家为促进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推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激活民间投资,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举措。”

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股转系统”)董事长杨晓嘉在10月末的金融街论坛上说:“有人说过去10年的地产、过去8年的矿业和过去5年的信托,都是投资挖掘的金矿,而新三板是下一个被挖掘的新市场,我觉得这个是有可能的。”

承上启下的新市场

监管层诸位领导的讲话当中,最先要讲清楚的便是新三板的定位。

首先,新三板的定位有别于主板。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今年5月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我们俗称的‘新三板’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场所,它弥补证券交易所的不足,但不宜用交易所的思维来看待新三板市场。”

股转系统董事长杨晓嘉也在金融街论坛上表示,对挂牌企业不设财务标准,等于没有门槛,完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这是新三板与主板的重要区别。

另一方面,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也存在着差异。

对此,姚刚在券商动员工作会议上做了解释:“前年国务院出台清理整顿各地交易场所的37号、38号文件,对地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谈到五条红线不能碰,其中两条是:第一,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超过200人要取缔;第二,买卖或转让频度不能低于T+5,当天买入的股票5日内不能卖出。所以区域性股权市场是私募的市场、非公开的市场,新三板是公开的市场,这是两者定位上最大的区别。”

事实上,股转系统目前正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当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角色。

近期关于允许互联网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报道络绎不绝,另外,年内已有数家企业被上市公司并购摘牌,成功转道A股,此前也有8家新三板企业成功IPO上市。

与此同时,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转板新三板的工作也已经展开。10月29日,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的8家企业批量转移至股转系统,也拉开了四板批量转板新三板的序幕。

正如姚刚副主席所说:“新三板是一个公开性的全国性的市场。在区域性市场挂牌的企业如果希望进一步发展壮大,进一步引入全国性的投资者,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和知名度,可以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这个道路是通的,也有人叫转板。”

服务中小微企业

在解释清楚定位的问题之后,接下来的一个重要问题便是新三板的服务对象是谁。

杨晓嘉介绍,在股转系统上已经挂牌的公司当中,中小微企业占95%以上,民营企业占95%以上。营业收入5000万的公司占48.8%,净利润500万的公司占56.8%,没有赢利和亏损的企业占20%。

她进一步表示:“新三板服务中小微企业,对接投融资,关键在于制度差异化创新,我认为这是全国股转系统的立身之本,也是新三板服务这个市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事实上,新三板上的诸多设计正是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在这个平台上获得实惠。

首当其冲的便是准入门槛。“对挂牌企业不设财务标准,等于没有门槛,完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杨晓嘉指出,“如果设置门槛,让广大中小微企业进不了这个资本市场,那就跟主板没有什么区别,就没有建立新三板市场的必要性了。”

一家上海地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正是因为不设财务门槛这一项,让我们动了上新三板的心思。对于我们这样的小企业来说,财务门槛是无法逾越的障碍。”

与此同时,类似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等制度设计都体现了针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考虑。

“在信息披露的制度设计上,披露内容更多的强化客观性的信息披露内容,减少主观性的分析信息。在频率上只要求披露中报和年报,不要求披露季报。披露形式是在我们网站上直接披露,不要求在报刊上披露,多方面减少信息披露的成本。”证监会非公部副巡视员郭旭东在10月底如开的金融街论坛上说。【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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